根据苏州市农委、昆山市农委“天安行动”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,昆山市渔政站针对工作实际,认真部署水产养殖执法“天安行动”,加大查案、办案、结案力度,切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渔政执法工作。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由市渔政站站长总负责,按管辖范围由分管的副站长负责指导“天安行动”,各分站长具体负责实施。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,落实责任,切实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。
二是加强舆论宣传。利用电视、报纸、网络加强舆论宣传,发放告知书等宣传材料600余份,并与养殖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,在全市营造加强“天安行动”的良好氛围。
三是加强渔政监管。(1)重点对50亩以上水产养殖户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(繁殖场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,获证(名牌)水产企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进行监管。(2)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和使用硝基呋喃、孔雀石绿、氯霉素、五氯酚钠等违禁渔药违法行为和养殖生产记录台帐。投入品生产记录,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。
四是加强部门配合,该市渔政站加强与工商、公安、质检等部门的配合,会同农业执法大队、水产技术推广站、大闸蟹协会等部门,联合执法,共同办案,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走上法制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、长效化轨道。
【文章来源:昆山农业网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