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由昆山市检察院支持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起诉的全省首例侵犯“阳澄湖”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案在昆山市法院开庭审理。2018年9月底,最高检决定开展办理销售假冒“阳澄湖”大闸蟹相关公益诉讼案件、深入推进“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”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。同年10月,针对大闸蟹市场以次充好、以假充真、虚假宣传、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,昆山市检察院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农委等部门开展了大闸蟹市场经营专项整治行动,严密排查整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。在此次行动中,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分别检查到了欣某140个、狄某1000个和俞某100个假冒伪造的“阳澄湖”大闸蟹专用标识蟹扣。
对此,昆山市检察院立即启动了立案调查,从进货渠道、地理保护标志使用、广告宣传等多方面展开调查,强化固证补证,厘清利益链条、查明侵权事实。针对欣某蟹舫、狄某蟹舫、俞某蟹舫等使用伪造“阳澄湖”大闸蟹专用标识蟹扣的情况,该院认为上述蟹舫的行为是对“阳澄湖”大闸蟹品牌恶意侵犯,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,以支持起诉方式,支持该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提起知识产权诉讼,提出停止侵权、消除影响、发布公益告示等诉讼请求,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恶意侵犯和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进行民事追责,有效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,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文章转自:昆山法制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