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蟹八不宜

日期:2010-09-16 浏览:35213
       螃蟹不仅好吃,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,并且有一定的药用价值。但是,有些人食用螃蟹后会发生腹痛腹泻、恶心呕吐等症状,因此,吃蟹时应当注意下列八个不宜。

       一,不宜食用死蟹。河蟹死后的僵硬期和自溶期大大缩短,蟹体内的细菌会迅速繁殖并扩散到蟹肉中,使食者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。新鲜活蟹的背壳呈青黑色,具有光泽,脐部饱满,腹部洁白。而垂死的蟹背壳呈黄色,蟹脚较软,翻正困难。

       二,不宜食用生蟹。河蟹以动物尸体或腐殖质为食,因而蟹的体表、鳃及胃肠道中布满了各类细菌和污泥。有些人因为未将蟹洗刷干净,蒸煮不透,或因生吃醉蟹或腌蟹,把蟹体内的病菌或寄生虫食入体内,导致生病。因此,食蟹要蒸熟煮透。

       三,不宜食用存放过久的熟蟹。因此,螃蟹宜现烧现吃,不要存放。万一吃不完,剩下的一定要保存在干净、阴凉通风的地方,吃时必须回锅再煮熟蒸透。

       四,不宜乱嚼一气。吃蟹时应当注意四清除。一要清除蟹胃,即三角形的骨质小包,内有污沙﹔二要消除蟹肠﹔三要清除蟹心,蟹心俗称六角板﹔四要清除蟹腮。

       五,不宜食之太多。蟹肉性寒,不宜多食。脾胃虚寒者尤应引起注意,以免腹痛腹泻。

       六,不宜与茶水同食:吃蟹时和吃蟹后1小时内忌饮茶水。因为开水会冲淡胃酸,茶会使蟹的某些成分凝固,均不利于消化吸收,还可能引起腹痛、腹泻。

       七,不宜与柿同食。蟹肥正是柿熟时,应当注意忌蟹与柿子混吃。因为柿子中的鞣酸等成分会使蟹肉蛋白凝固,凝固物质长时间留在肠道内会发酵腐败,引起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反应。

       八,某些病人不宜食用:1.患有伤风、发热、胃痛以及腹泻的病人。2.慢性胃炎、十二指肠溃疡、胆囊炎、胆结石症、肝炎活动期的人。3.蟹黄中胆固醇含量高,患有冠心病、高血压、动脉硬化、高血脂的人应少吃或不吃。4.体质过敏的人。 5.脾胃虚寒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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